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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戎注意到便不讓他摘了:“你去歇著,剩下的讓我來。”

周餘蹲坐的也不怎麼舒服,沒有推諉,自覺地去燒中午飯了。

吃完飯周餘就著灶眼裡的火挑了一小籃子生嫩的生花生用水煮熟了。比起生花生的脆嫩,水煮熟的花生更為的糯香,由於周餘在水裡灑了一把鹽的緣故,吃起來又有一點鹹味。

段戎倒是很喜歡熟花生的味道,一顆接一顆的吃了很多。

這個時代沒什麼零嘴,系統裡的零嘴又不好拿出來,周餘就只好把這個當零嘴給段小羽他們送過去。

在回來的路上,周餘經過田間的時候,忽然聞到一股很香的味道,是一種天然的水果香,而且比大多數的水果都要香。

周餘對這味道並不陌生,而且也很喜歡,眼睛登時就亮了。

是他很喜歡吃的地枇杷熟了。

第32章

早上吃過飯, 趁著太陽還不算太熱,周餘拎著籃子,扛著小號鋤頭, 身後跟著一隊狗狗, 興致勃勃地去翻地枇杷了。

之所以叫地枇杷, 是因為這東西長在地上,尤其喜歡長在路邊, 個頭只有手指頭大小,頭頂被密實的葉子和根部蓋住,得仔細翻找才能有收穫。

周餘沒讓段戎跟著來, 一個人帶著大哥他們熟門熟路地找了半個多時辰,成功摘得小半籃子紅色的果實。

正在院子裡曬花生的段戎見他剛出去沒多久就回來了,有些驚訝:“這麼快?”

周餘嗯了一聲:“我每年都去摘, 對它們的位置很熟悉。”

所以在段戎提出要一起去時,他才沒答應,他自己一個人, 反而可以速戰速決。

段戎看了看籃子裡的東西, 香味的確十分濃重:“這就是地枇杷?”

他從未見過這東西,聽少年說是長在山野田邊路邊, 很難找。

“沒錯, 它就是地枇杷。”

這玩意兒是他還在孤兒院裡時被院長帶著去找過幾次,小時候他們沒條件吃糖,院長偶爾會帶他們去附近的山上採摘一些野果來解饞。

地枇杷是周餘小時候最喜歡吃的一種,至今仍然念念不忘, 記憶深刻。

他取出一個剝掉外面那層皮,露出裡面淺粉色的肉,中間還有一圈細密的黃色小顆粒,香味就是從這裡散發出。

他把剝好的果肉遞過去:“嚐嚐。”

段戎曬花生手上沾了水還沒去洗,低頭直接張嘴咬住少年手裡的果肉。

“很香甜。”他如實說。

“對吧?我很喜歡吃這個~”周餘說著給自己也剝了一顆,“一會兒送兩碗去給小羽他們嚐嚐。”

自從狼爹和狼崽子他們住在小院裡後,小姑娘也不過來玩了,對狼的恐懼大過了對金毛的喜愛。

帥哥以為是自己魅力減小,還憂鬱了小半天。作為一隻愛美又驕傲的金毛,帥哥是很享受有人被它的英俊瀟灑迷住,眼睛圍著它轉的。

她不來,周餘就只好經常去找她了。

地枇杷個頭小,兩碗份量已經不少,是他籃子裡一半多的量。

他對段斐和段小羽,可以說還有無人谷裡的其他人,周餘都不曾對他們小氣過。

何伯和高山他們收割完稻穀之後的水田裡,已經重新種上了新的作物,糯米和小麥。種子都是周餘給的。

段戎心裡一半感激一半愛憐,他的小魚,好的讓人挑不出一點不好的地方。

而這麼好的小魚,是他段戎的夫郎。

想到這個,段戎就情不自禁地彎起了嘴角。

周餘沒注意到他的表情,他看了眼院子裡的花生,全部摘下來洗乾淨後就鋪曬了兩床蓆子,他估算著約莫可以裝兩袋,他們人少也夠吃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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